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对员工不予录用的情形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一)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二)受有期徒刑判决或正在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原单位属于破产宣告,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四)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五)有受处罚前科者。(六)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者。(七)品性恶劣曾被开除者。(八)身体不适合其岗位工作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9: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