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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一般流程是:
    1、网上申购。
    2、获取申请编号。
    3、摇号分组配售。
    4、审核材料签订合同。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结果出来后,对申请者进行现场复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签字确认申购表和承诺书,复核通过后,签订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
    一、申请廉租房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常州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常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45元(含)以下;
    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实物配租须为低保(特困)的无房家庭;符合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也可申请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
    (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90元(含)以下;
    3、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也可申请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
    (三)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90元(含)以下;
    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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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