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数额较大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为挪用资金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即挪用资金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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