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一、设立合伙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有以下这些:(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企业成立的详细条件 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 1、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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