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权可以分为这些类型: 1、自物权与他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4、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5、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6、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7、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民事诉讼立案的案由有哪些 民事诉讼立案案由具体有:1、人格权纠纷;2、婚姻家庭纠纷;3、继承纠纷;4、不动产登记纠纷;5、物权保护纠纷;6、所有权纠纷;7、用益物权纠纷;8、担保物权纠纷;9、占有保护纠纷;10、合同纠纷;11、不当得利纠纷;12、无因管理纠纷;13、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二、担保债权有哪些优先性限制 担保债权的有限性限制有: 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 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 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 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权的占有再行使其权利。 三、民法典居住权可以转让和继承吗 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和继承。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