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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量刑的一般原则
释义
    量刑一般原则是:
    1、罪与罚相适应;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全面考察犯罪情节;
    4、除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以外,只能在量刑幅度以内选择适用适当的刑种或者刑度。
    一、认罪认罚的律师有必要吗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等,也可以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没有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人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等,在基准刑基础上适当减让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有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综合认罪认罚和其他法定量刑情节,参照相关量刑规范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二、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减刑不同于减轻处罚,因为减轻处罚在人民法院判决时适用的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减刑则是在执行原判刑罚过程中,以罪犯在狱中的服刑表现为根据、以法定的减刑条件为准绳,减轻原判刑罚。减刑的结果,必然直接导致原判刑罚的变更执行。既可引起刑罚执行在刑种上的变化,如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也可引起刑罚执行在同一刑种内的由重变轻、由长变短,如有期徒刑的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是依照法律特别规定按期进行的减刑,虽然减刑的结果也会直接导致刑罚执行在刑种上的变化,但终究与其他刑种的减刑有区别,其区别就在于其他刑种的减刑没有规定罪犯必须服满一定的刑期。所谓假释,也称假出狱,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将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项制度。
    三、刑事案件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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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