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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离婚了银行卡里的钱是我现在自己挣得用分吗?
释义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就婚内的财产进行过约定或者分割,那么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您的这种情况,银行卡里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权要求分割。
     如果您不想分割该部分存款,那么在离婚之前,您可以和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双方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财产的归属。经过一段时间后,如果双方离婚,则需要依照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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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