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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是一回事吗
释义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不是一回事。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的区分:
    1、居住证明只能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居住证除了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之外还可以让持证者享受到居住地很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2、居住证则是一个单独的证件,居住证明是一张证明单子;
    3、办理条件不同。居住证办理要求公民要求公民在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明是只要在当地居住就可以开具。
    一、居住证明办理要多久
    居住证明一般立即可取,但是资料需要准备齐全;而居住证的办理期限则不同。
    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带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3、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若有未成年子女随同,需填写《随同的未满16岁人员情况》表。
    5、填写完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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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