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定。按照我国 土地管理法 ,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结婚以后,和父母分户,建立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算一户,就应该有自己的宅基地;其次父母共建造了两处房产,如果有房产证,那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如果 没有房产证 ,那这两套房产是他们建的,就是他们的财产。《 集体土地房屋 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