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如下: 1、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工作人员专职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是工龄的起始点,工龄是参加工作的总体时间; 2、目前新入职机关事业单位后,工龄的认定目前主要的参照标准是与社保挂钩,交纳社保即可认定工龄。但前提是缴纳社保的单位与档案中劳动合同中的单位一致(包括三方派遣用工方式),挂靠补缴、代缴都不是工龄认定的依据。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