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钱还没有支付,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需要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才能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 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 约定的义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