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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踪应该如何立案?
释义
    法律分析:
    只要是应当回来的时间,却没有回来,没有音讯,就具备报警的条件,发现失踪后即可报案。立案一般是失踪48小时,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报案,如果当时不在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应当向失踪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报案。一般情况下,失踪24小时后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失踪人员的人身存在安全危险,或者失踪人员属于未满十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者属于患有精神病、智障者等,均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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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8: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