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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释与假释的定义及区别
释义
    保释和假释的区别在于:保释适用于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由法院决定,期限较短,条件相对宽松;而假释适用于已被法院判决的犯罪分子,由监狱提出,报法院批准,期限较长,条件相对严格。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保释
    保释,又叫做取保候审,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是英美法系中的,类似于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二、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保释和假释有什么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是针对已经被法院判决的;而保释还是在法院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
    2)期限不同。
    3)适用的条件不同
    4)适用的机关或者说决定的机关不同。前者一般是由监狱提出,报法院批准,后者一般是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
    拓展延伸
    保释和假释:释放方式的差异与法律效应
    保释和假释是刑事司法系统中常见的两种释放方式,它们在定义和法律效应上存在一些差异。保释是指在被控犯罪但尚未被判决的情况下,被法庭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获得临时自由的程序。保释的目的是确保被告人出庭应讯并避免拘留期间对其正常生活的不必要干扰。相反,假释是指已经被判刑的罪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根据特定条件被提前释放的过程。假释的目的是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并通过监督和支持来减少再次犯罪的风险。尽管两者都涉及释放,但保释是在刑事诉讼初期,而假释则是在刑罚执行阶段。此外,保释的违反可能导致重新拘留,而假释的违反可能导致重新入狱。因此,保释和假释在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应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结语
    保释和假释是刑事司法系统中常见的两种释放方式。保释是在被控犯罪但尚未被判决时,法庭允许被告在特定条件下获得临时自由的程序。而假释是指已被判刑的罪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根据特定条件被提前释放的过程。保释的目的是确保被告出庭应讯并避免对其正常生活的不必要干扰,而假释的目的是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并减少再次犯罪的风险。两者在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应上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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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