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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把米包装好,需要什么法律程序?
释义
    律师解析:
    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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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