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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什么
释义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登记。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第一款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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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1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