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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属于股权出质还是财产出质?
释义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就是债务人以股权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
    1、具有财产性;
    2、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物。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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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