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屋不得出租出租房屋禁止出租 |
释义 |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不能出租的房子租出去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一、什么样的厂房租赁合同无效 (一)根据相关《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二)未依法取得厂房房屋所有权证,经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这样的厂房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三)厂房租赁期限过长,厂房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的年限,在法律上这种合同是无效的。 (四)属于违法建筑的,对于那些国家禁止出租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厂房,在出租后,赁合同是无效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出租人需要证明合同效力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出租人一般不需要证明合同效力,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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