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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有什么规定?
释义
    1.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2.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终身。3.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主刑管制的期限相同。
    一、有期徒刑是不是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是终身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不会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依照相关规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长和主刑的关系一般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三、缓刑的附加刑包括哪些
    缓刑不是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根据。根据《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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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