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三方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一、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三方协议注意什么? 1、审查合同签订主体是否适格。应明确其是否为该房屋的唯一人,如果该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则签订买卖合同时须有其他共有人的签字或书面的同意声明,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形,上述情况买受人可通过查看房屋房产证原件及到房管部门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2、协议内容应具体、明确。在协议中,应对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付款方式,税费承担方式,交付期限,过户时间,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对于贷款尚未还完的房屋交易,在合同中应着重对贷款还款事宜以及房屋过户进行详细约定。 3、一旦出现违约情形影响协议履行的,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将损失降至低限度。 4、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的知识和经验上,都处于弱势,所以,房地产中介市场需要一份保护各方利益的合同。许多三方协议规定了买方、卖方的权利义务,对中介方却没有任何限制。 二、签署房屋买卖三方协议的作用是什么? 房屋买卖三方协议指的就是同时包含商品房买房合同、房屋中介居间合同的特殊合同。由于三方民法典律关系较复杂,如果买卖一方违约,稍不慎就要支付佣金、违约金等费用,造成重大损失。 实践中往往会由中介、买方和卖方三方共同一起签订协议,除中介公司作为信息提供方有盈利需要外,很重要的一点,在于为合同的履行增加担保保障,是对于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屋交易的朋友们,会造成许多麻烦。 在还清贷款前房屋无法进行过户,给买方权利的实现带来较大风险,所以在三方协议中,通过约定由中介公司对买卖双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能够从更大程度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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