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收益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用的全款房,婚后要求离婚可以分割么 婚前用的全款房,婚后要求离婚是否可以分割,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婚前全款买房,在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那么不可以分割增值部分。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的,该房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约定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才可以分割,没有特别约定的,不可以分割。 二、婚前房产升值后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婚前房产升值后离婚财产一般由夫妻自行协议划分。若夫妻无法就该婚后升值达成协议的,则婚后增值部分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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