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使用满一年可保留原车牌,保留时间可达1年判简森。原车牌使用超过一年,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掘亩(这6个月包含周六日)。车辆发生转移、注销或迁出,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时候可以申请保留原车牌。所有的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置已经完成。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咐亮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置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