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婚姻财产权益如何认定?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归属及处理权,《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个人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归一方所有。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跨国婚姻财产归属如何确定? 跨国婚姻中的财产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议题。确定财产归属涉及到多个因素,如婚姻登记地、财产来源、婚前协议等。首先,需要确定适用的法律制度,可能是婚姻登记地的法律或国际私法规则。其次,财产来源和财产登记的方式也会影响归属。如果存在婚前协议,其中的财产分配规定也会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法院可能会考虑婚姻期间的贡献、子女的利益等因素。最终的决定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因此,跨国婚姻财产归属的确定是一个需要综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复杂过程。 结语 跨国婚姻中的财产归属问题复杂而敏感。确定归属需考虑婚姻登记地法律、财产来源、婚前协议等因素。法院亦会考虑贡献和子女利益。最终决定应公平合理。跨国婚姻财产归属需综合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是复杂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