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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跨国婚姻登记程序和必备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中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需前往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离婚登记也需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文件。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内地离婚,以及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离婚,同样适用该规定。深圳不允许异地办理离婚登记,需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如果在内地结婚,或者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就需要共同到内地居民的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通行证或旅行证件以及经公证的没有近亲结婚的证明等文件。另外,根据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在判断是否符合结婚条件时,应优先适用夫妻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如果前两者都不适用,就需要适用夫妻婚姻缔结地的法律。
    一、协议离婚所需证明有哪些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深圳可以异地办离婚证吗
    不可以的,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下:
    1、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结语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如果在内地结婚,或者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就需要共同到内地居民的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通行证或旅行证件以及经公证的没有近亲结婚的证明等文件。另外,根据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在判断是否符合结婚条件时,应优先适用夫妻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如果前两者都不适用,就需要适用夫妻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因此,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出具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对于深圳是否可以异地办理离婚证,根据规定不可以,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二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5、《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6、《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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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