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国际私法规定,跨国婚姻协议应当遵守当事人选择的适用法律,且适用的途径应当是书面形式。如果协议违反了适用法律的强制规定,或者则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受到了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则该协议无效。此外,一些国家对婚姻协议的认可程度也存在差异,需要当事人进行仔细研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百一十二条:婚姻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第二十条:婚姻协议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适用法律。 3. 《国际私法公约》第九条:婚姻协议应当受到适用法律的规定约束。 4. 德国《国家报》2006年第31期:一些国家对婚姻协议的要求不同,需要当事人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 5. 美国《法律词典》:婚姻协议如违反适用法律的规定或违反公共政策,则该协议无效。 6. 英国《婚姻合同法》:如果其中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婚姻协议,则该协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