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保护非法占有的权益吗? |
释义 |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中实施非法控制,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非法占有包括侵占、哄抢、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等行为。善意或恶意的非法占有都不受法律保护,应返还。 法律分析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务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人对财务的永久控制。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占有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认定。非法的行使占有的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但是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占有,原则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均应该返还。 拓展延伸 非法占有的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占有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保护的基础是合法权益,而非法占有是指违背法律规定、未经合法手续获取他人财产或权益的行为。法律旨在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的当事人。非法占有不仅违反了他人的权益,也违反了社会秩序。因此,法律不会保护非法占有的权益,而是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任何人都应当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秩序。 结语 非法占有是违背法律规定、未经合法手续获取他人财产或权益的行为。法律保护的基础是合法权益,而非法占有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法律旨在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因此,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非法占有,都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并返还相应财物。我们应当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秩序。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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