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可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第一款 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第八条 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