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可以提出来破产申请呢 |
释义 |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一、股份公司的重整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公司的重整的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法院进行审查; 3、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裁定重整; 4、进行公告; 5、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6、方案确认后实施。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公司债务无法偿还怎么办 公司债务无法偿还将会进行破产清算。债务人如果不能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是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了但是还没有清算或者是没有清算完毕,资产不足够可以清偿债务的,依照法律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重整的流程是: 1.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3.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 4.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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