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 时, 约定试用期 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 劳动合同期限 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续订劳动合同 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法律客观: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应该符合上条律师说的七项条件;此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从以上规定看,公司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的做法的不合法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确立,用人单位从确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该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应该给试用期员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确立,试用期员工同样受法律保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首先必须证明员工有: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有以上合理解释,那么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怀孕员工受《劳动法》和相关法律保护。结语对于劳动者而言,其在试用期内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但仍可享有与正式员工在薪酬和保险上的同等待遇。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劳动权益的维护,让“试用危机”逐一破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