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录指纹能否在异地办理?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试点已经启动,但需符合条件。试点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身份证,其他地区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人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缴纳费用,然后异地受理点将信息传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完成制作后,申请人凭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号码、照片、指纹信息等。 法律分析 身份证录指纹可以异地办理,但有条件。,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及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可以异地办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及没有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现在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以后要到2017年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公安部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的情况下,对于的异地办理身份证试点还是具有指纹采集器的,公民可以直接带上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到当地试点办理并录入指纹信息的。,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160;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录指纹可以异地办理,但有条件。试点的十省市及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对于具备指纹采集器的异地办理身份证试点,公民可直接前往当地试点办理并录入指纹信息。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按照一定步骤办理。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且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申请人在办理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需登记指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