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抵押权并不随抵押人死亡而消亡。抵押人死后,抵押权人仍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