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拘留的时间,从下达《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 派出所传唤 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一日折抵一日。 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 比如7月26日被 公安机关传唤 ,但7月27日才下达了拘留决定,拘留时间为五天,则在8月1号到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