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失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行政拘留失效期是15天。 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具体如下: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 2、罚款,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有权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人进行行政拘留,出示相应的证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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