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
释义 | 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了车祸以后老板不管的话就得员工自己准备申请工伤认定了,《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职工或职工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以后的一年之内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等工伤认定结论书出来以后确认是工伤的,可以找公司索要工伤赔偿。 一、用人单位无能力赔偿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工伤鉴定过时效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的,是不可以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等不属于职工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 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比如,用人单位拒绝为职工申请工伤,甚至否认劳动者实际为其工作的事实; 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其因此而被耽误的维权时间,应从职工申请工伤的1年期限中扣除。 因此,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一年以后申请工伤,实践中要区分具体情况,并不当然导致工伤认定程序的阻却。 三、工伤认定以后怎么办理索赔 工伤认定以后,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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