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捡拾弃婴上户口新政策:在领养小孩时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私自捡来的弃婴入户,需要收养人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