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的孩子报案不下户口怎么办 |
释义 | 捡的孩子没有报案上户口需要先去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然后依据收养手续上户口。 一、未婚生子怎样上户口 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大部分地区,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二、私自领养孩子怎么上户口 私自抱养的孩子上户口,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如符合条件并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材料,就可到弃婴发生地所在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再到公安部门申请户口。收养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等。 三、宝宝出生多久上户口? 通常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可以上户口。户口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可以由户主、与孩子有血缘关系的人、抚养人或邻居向孩子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出生登记。孩子上户口需要携带父亲和母亲各自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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