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农保看病能报销多少 |
释义 | 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浙江省农民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的范围主要分为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其报销比例可根据如下所示: 一、门诊补偿 1、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在镇卫生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在二级医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在三级医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千元。 二、住院补偿 1、在镇卫生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60%; 2、在二级医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40%; 3、在三级医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30%。 三、大病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的病人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千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其中,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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