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合法。国家设立多点执业制度,目前来讲其实践效果还有待考量,但其目标是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家及地方各部门、各级医疗机构、每个执业医师都应当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共同探索落实多点执业制度,而不是将该制度当作违法“挂靠”行为的“保护伞”。挂靠行为本身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