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法院的调解方式 |
释义 | 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调解动员、协商调停和调解结束三个阶段。在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教育疏导,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居间调停下交换意见。最终,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字盖章,调解成功。 法律分析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法院的调解方式:促进家庭和解,维护社会稳定 离婚诉讼中,法院的调解方式起到了促进家庭和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法院通过调解,可以为离婚双方提供一个公正、中立的平台,帮助他们在争议的问题上达成共识,减少矛盾与冲突的进一步升级。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倾听双方的诉求,引导双方进行积极的沟通与协商,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通过法院的调解,不仅可以解决离婚案件本身的争议,还可以修复双方的关系,减轻离婚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不良影响。因此,法院的调解方式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实现家庭和解,维护社会稳定。 结语 通过调解,法院为离婚双方提供了一个公正、中立的平台,帮助他们达成共识,减少冲突。调解过程中,法院倾听双方诉求,引导积极沟通与协商,寻求双赢解决方案。调解不仅解决争议,还修复关系,减轻离婚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法院的调解方式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实现家庭和解,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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