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程序的具体规定 |
释义 | 离婚调解程序的规定有这么几项:1、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进行调解。2、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3、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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