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是否需要家属带被子?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是否需要家属带被子? 服刑人员刚入监狱时家属不需要带被子。 根据相关规定,服刑人员入狱后由所在监狱统一发放衣服、被子等生活用品。不需要家属另行再购买或者携带,如果天气冷需要添加棉被衣服等用品也是在监狱指定的超市(一般是狱内超市)进行购买。 服刑人员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家属会见服刑人员的规定如下: 1、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3、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4、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二、请问谁知道监狱服刑人员减刑需要什么条件 关于监狱服刑人员减刑的幅度是多少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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