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诉讼能离婚吗 |
释义 | 第二次诉讼不一定能离婚,是否能离婚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反之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至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提供下列证据证明: 1、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如保证书。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5、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6、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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