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二审会判离吗 |
释义 | 法院起诉离婚,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二审法院会判离。但是若是法官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就可能不会准予双方离婚。夫妻感情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一、夫妻经常吵架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夫妻经常吵架一般不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因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的情况的,才会判决准予离婚。而普通的争吵,不会认定双方感情破裂。 二、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视为感情破裂? 夫妻双方分居满二年,且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可视为感情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有焦虑症可以离婚吗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不成,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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