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仍会综合考虑整个案件,审查原被告的夫妻关系。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概率比较大。但要注意以下情况:第一次是撤诉,第一次是判决不离婚,所以这两种情况对第二次诉讼的结果有完全不同的影响;最好连续进行两次诉讼。如果几年后起诉离婚,说明感情已经恢复。这和连续起诉的第二次效果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两次诉讼的半年内,如果仍然没有情感联系和沟通,处于分居状态,这种情况更符合情感破裂的实质性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