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予立案理由说明回复
释义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有:
    1.案件当中没有犯罪事实;
    2.案件当中的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在作出不予立案后,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5: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