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需注意哪些事项 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