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公司吃差价一般主要有哪几种形式以及如何避免 |
释义 | 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易我们与中介签订委托合同、三方签订买卖合同及现场验房时,最好准备一个录音时间较长、效果较好的录音设备,以便后期发现对方有诈时,有充足、有力的维权证据。2.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如果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我们也要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我们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好多购房者被中介被吃差价,都是源于购房者不了解房子的信息也不无关系。了解清楚周边房子的价格是多少?房子的升值潜力如何?周边生活配套如何?一般了解清楚这些,就可以大概清楚房子的价格。这样,才不会造成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也就没有了被中介吃差价的可能。3.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定金也难退回。4.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5.请行家参考买、卖房屋之前,请房地产专家、律师,或者一些很有买、卖房屋很有经验的人参考。 怎样避免房屋中介吃差价 争取与买/卖家面对面中介不想让你和买家见面无非就是为了不让你们谈价,这恰恰也说明了房屋交易价是有问题的,所以你最好主动要求与买家面对面,参与到卖房过程中去,这样也就让中介没有了动手脚的机会,自然也降低了你上当受骗的概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介公司不能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遭遇中介吃差价购房者能否法律维权 对业主委托出售的存量房房源权属情况能否入市交易要严格查证核实,保证房源的真实合法性,不做虚假广告和推介。对业主委托出售的存量房房源价格要按市场价格予以真实评估,不蓄意提价或压价,不赚取差价等。 如何避免上不良中介公司的当 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中介公司必须认真、仔细地查看其是否具备“两证”:市国土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和市工商部门审发的经营许可证。根据广州市房屋管理局中介管理所规定,作为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是必须将自己的《房产中介资质证》悬挂出来。2、切记要看清中介服务协议上的内容才签字现在有许多中介公司带客看楼之前,都循例要求他们先签署一份中介服协议(俗称“看楼纸”),主要内容包括介绍物业的情况、收取的佣金标准等等。由于这是看楼前一项小程式序,很多人会忽略“看楼纸”的重要性。但为免看完楼后与中介公司有任何争拗,签字前谨记一定要看清“看楼纸”上所写的内容,切草草签个字了事。3、核实买卖双方身份进行交易前,一定要核实业主其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预售契约等房屋权属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等。4、看清合同条款签署购、售房合同时,必须要求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三方同时签约,并且谨慎、认真地审查合同上所有条款的内容,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房款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条款。除此以外,最好把中介佣金也一并写进购、售房合同。相关的合同、票据原件都必须妥善保管,一旦发生任何消费争议,亦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5、将各项“口头”承诺写进合同买家委托中介公司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向业主“试价”时,应在委托书中清楚写明办理按揭手续或“试价”的起止时间,主要目的在于给中介公司订立一个期限,若其超过期限仍无法办妥手续的话则应退回全数定金。此举不但可保障客户的利益,而且还可有效避免某些中介刻意使产权交易无限期拖延,乘机吞掉定金的情况出现。另外,若购、租房时业主承诺送全屋家电,买家、租客还应把家私电器一一写进合同,以免业主搞“小动作”用以小换大、以次充好的方式更换或搬走屋内家电。 如何避免中介买房纠纷 1、了解产权状况。查看产证,有无他项物权(抵押等),买卖合同上卖方应由产证上所有人签字。2、了解房屋内户口状况。由于我国目前还实施户籍管制制度,因而,房屋信息内一般都挂有户口。在买二手房时,应当将卖家的户口何时迁走、违约责任等列明,如可以要求中介协助,将部分房款扣留作为户口迁出的保证金。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房子上的户口虽不具备产权人性质,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居住权的权利,因而,作为买家应当考虑清楚。3、了解房屋现状,即有无出租。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房屋承租人对房东出卖房屋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并且受“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因而,在卖家出售出租房屋时,最好让卖家取得承租人的书面放弃优先购权的承诺,并且在交易完毕之前同意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 土地纠纷主要有哪几种 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六条,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定决。是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一)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是大调解的范畴,纠纷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二)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与打民事官司类同;二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或诉讼中,相关法律没有设定前置条件,可以按纠纷当事人的意愿任意选择其中的解决方式。一般顺序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对仲裁不服再打官司。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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