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里羁押最长时间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里有规定,对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调查部门为了能够收集到更多的证据、证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羁押,但在看守所里羁押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两个月,如果在两个月之内,还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解除犯人的嫌疑,不能按时解决案件的,可以申请羁押时间延迟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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