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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守所最多能关人多长时间呢
释义
    一、看守所最多能关人多长时间呢
    拘留期限1、一般的拘留,正常的话,最多关十四天,如果有特殊情况,如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等,可以延长至30天,因为检察机关要有7天的批准时间,所以是37天。
    2、逮捕后的审查期间不能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申请延长至一个月,如果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就可以延长两个月。
    3、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判有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在延长期限已满时,还是不能结束侦查,可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就可以再次延长两个月。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罪行,就要重新计算侦查时间。起诉期限1、判决的时间应该在半个月之内做出审判,如果是程序更复杂的案件,那么可以再在原本的时间标准上多延长半个月的时间。2、这个起诉案件,交付给其他的检察院审理,如果是这样,就要开始从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接到这个案子之后开始计算起诉起诉期限。3、一审的时候一般是1.5个月,最长是2.5个月,如果发生特殊情况,这样的话时间就很不好算了,而能影响一审延期的理由只有:要有新的证人、要对证物从新鉴定或者要调取新的证物;检察人员发现事件需要补充调查;当事人申请回避,(其中的第二条,补充审理要在一个月内完成。)4、二审的时间跟一审一样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则可以延长一个月,但是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这个期限,没有规定,想多长就多长。因此一般是7月,最长是近16个月,可能会更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逮捕后最多关押多长时间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四类案件:(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上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上述案件,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下面是有关时间的一些细节:
    侦查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两次间隔不少于12小时。
    (2、拘留、逮捕都适用两个“24小时”制度。即拘留、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逮捕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所以拘留期限公安最长为14日,特殊的“多结流”37日。
    检察院则最长为14日。
    (4、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5、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在5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
    保证人和被取保候审人在收到没收、罚款决定书5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6、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6个月。
    (7、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并将变更的情况及原因在作出变更决定后三日内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变更不当的)应当通知作出变更决定的公安机关纠正。
    (8、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9、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要求的,由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审查,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
    三、诈骗罪在看守所最多关多久?
    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没有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就可以放出来了。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2)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一般是二个月,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
    (3)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后法院没有定罪刑、或是确定有罪但判缓刑的,一般会在看守所关五、六个月。
    四、刑事拘留最多关多少天?
    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为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案件公安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4天。但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可延长审批时间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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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