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直行车辆与掉头车辆相撞谁的责任 1、直行车辆与掉头车辆相撞谁的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出了车祸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 2、发出警示,保护好现场,亮起危险警告灯; 3、情况估计,迅速估计现场情况; 4、切勿移动受伤者; 5、防止危险,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 6、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 7、记录现场,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 8、互换资料; 9、及时报案,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 10、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