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董事会设立的条件
释义
    

法律主观:
    


    你所指的董事会,一般来说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它是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如果要设董事会,首先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所以你的问题要这样来完整回答:一是你的公司是否成立董事会是公司章程决定的,工商局是审核你的公司章程;二是如果你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不设董事会,只设股东会的,现在又想设立董事会,那你首先要修改章程,然后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3:48:57